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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分类:重要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2010-1-15 10:20:12)  访问:392次

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为进一步推进西部计划的科学发展,落实好交通补贴发放政策,保证志愿者权益,确保志愿者交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交通补贴分配的公平合理,提高交通补贴计算与审核的效率,今年,全国项目办在以往做法的基础上,将采用新的交通补贴核算办法,利用谷歌公司提供的中国公路里程数据,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对交通补贴分配进行精细化处理。为切实做好交通补贴的计算、审核、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系统信息的审核

  各县级项目办要逐一对本地服务的志愿者在系统内填报的家庭所在地信息进行仔细核查。各省级项目办要督促各县级项目办的工作进度,并随时抽查各县级项目办的信息准确性。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统计的数据,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照《20092010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见附件)进行统一计算。

  二、交通补贴的发放

  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每年分春节前和离岗前两次拨付,春节前发放第一次和第二次交通补贴,6月下旬发放第三次和第四次交通补贴,按当时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实际在岗名单发放。如有志愿者未按要求填写家庭所在地信息,将按照家庭所在地与服务地为同一地的情况处理;如发现志愿者填写虚假信息,将取消该志愿者领取剩余交通补贴的资格。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并于120日前完成对所有志愿者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各地要仔细研读新的交通补贴发放办法,做好宣传和志愿者政策解答工作。

 

 

人:徐东杰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电子邮箱:xiansuo2005@126.com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016

 

 

 

 

 

附件:

20092010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

    一、补贴总额: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按照15,000人/年的志愿者规模,志愿者平均1000元/人/年的发放标准,即每年发放总额为1500万元。

  补贴含志愿者一年两次往返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县(四次单程)的补助,即每次单程补贴总额为375万元(以下简称补贴总额)。

  二、补贴标准

  每位志愿者的交通补贴由三部分组成,即:交通补助基数+志愿者个人里程X每公里补贴值+额外补贴值

  1、志愿者个人里程计算方法

  西部计划志愿者每年交通补贴按4次计算,以公路里程为准,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次:家庭所在地--招募省省会城市--服务省省会城市--服务县

  第二次:服务县---家庭所在地

  第三次:家庭所在地---服务县

  第四次:服务县---家庭所在地

  具体里程计算方式为:根据志愿者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内所填写的家庭住址和服务地地址,依据Google公司通过GPS系统提供的任意两县、市的公路距离,测算出每位志愿者往返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的公路里程。
  2、交通补助基数和额外补贴值的确定

  按照志愿者个人里程计算方法,家庭所在地与服务县为同一县的志愿者将不产生补贴,每名志愿者单程交通补贴基数为30元(以下简称补贴基数)。据了解,2008年全国长途客运票价每公里不超过0.4元,单程交通补贴基数至少包含75公里。考虑到部分省区地域辽阔,在单程交通补助基数30元的基础上,内蒙古、甘肃、新疆、兵团四个地区志愿者每人单程额外补贴30元;西藏志愿者每人单程额外补贴(以下简称额外补贴70元。

  3、每公里补贴值计算办法

  每公里补贴值即每次(共四次)发放单程交通补贴时的每公里补贴值。计算办法为:补贴总额减去在岗志愿者补助基数之和,再减去内蒙古、甘肃、新疆、兵团、西藏志愿者额外补贴之和,之后,除以在岗志愿者本次单程里程总数。

 

   4、最终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三、发放时间和范围

  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每年分春节前和离岗前两次拨付,春节前发放第一次和第二次交通补贴,6月下旬发放第三次和第四次交通补贴,按当时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实际在岗名单发放。